实务 | 转让定价之传统交易方法的选择

单位 | 申骏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8-06-25 11:14:49

尽管不存在一种通用的转让定价方法,但选择一种最合适的方法是企业合理制定转让定价政策和税务机关评估现有的转让定价政策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基础。国际通用的转让定价方法包括五种,其中传统交易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和成本加成法。传统交易方法是一种直接的判断方式。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来确定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是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为准2010年《OECD转让定价指南》指出,在此方法下,若受控交易与非受控交易不存在较大差异,或该重大差异能够被准确调整以此来消除不可比性,那么在应用独立交易原则时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最直接可靠的方法。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可以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关联交易。美国Woodward Governor VS Commissioner案中,美国法院认为,Woodward Governor公司在瑞士设立的分销商和代理人,可以将该公司在美国销售给国内设备制造商和政府的价格作为确定该公司同瑞士关联公司交易价格的依据适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此公开市场中,经济背景和交易条件差距不大,商品价格也没有显著差异。

再销售价格法

再销售价格法是指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独立交易价格的定价方法再销售价格法通常适用于再销售商未对产品进行改变外形、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购销业务。举个简单的例子,若中国某分销企业的交易仅是向越南某关联公司购买服饰在中国境内转销给第三方客户,则集团可以使用再销售价格法为该企业制定转让定价政策。

成本加成法

成本加成法是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的定价方法该方法是将关联交易和非关联交易中的企业毛利水平进行比较,通常适用于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或资金融通的关联交易。 

根据我国《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选用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法应进行可比性分析,主要考虑交易资产或劳务特性、交易各方功能和风险、合同条款、经济环境和经营策略等。在操作中,企业和税务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转让定价方法,既要考虑到交易本身的风险、转让定价方法的特点,也要考虑到外部因素如计算方法和数据的可获得性、政府政策引导和限制等。

作者:王思莹,FCPA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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