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收购主动性策略及案例分析之中止协议与绿票讹诈

单位 | 申骏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18-06-20 21:51:52

一、中止协议与绿票讹诈

中止协议(Standstill Agreement)作为一个协议,是指目标公司在遭遇敌意收购之时为了使公司得以保持原有状态,尤其是为了挽救公司的控制权使其不会落入他手,从而主动提出愿意给予一定的补偿或者其他的优惠条件,与敌意收购者达成的合意。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更多的表现为目标公司为防止公司被收购而以其他方式作出的牺牲。

如果目标公司能够给出敌意收购者心仪的条件,一般能够促使协议的达成。并且,在该等协议中,最主要的条款也即目标公司最需要的条款,则是敌意收购者答应在一段时间内不再增持目标公司的股票,且如果出现需要出售已经收购的股份的情况时,目标公司对这些股票有优先购买权。

不过,很多时候中止协议的达成亦是出于收购公司并非收购者真正意图的原因,有些收购者只是想通过大量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方式来对目标公司形成威胁之势,从而以此为条件与目标公司进行谈判,让目标公司对本公司的股票进行溢价回购。

该种方式与另一种反收购策略——绿票讹诈中敌意收购者采取的方式如出一辙。绿票讹诈简单来说是指目标公司通过溢价收购公司股票的方式以防敌意收购。具体表现为收购者(以收购之名)大量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主要目的是迫使目标公司溢价回购本公司的股票。而目标公司为了防止公司被收购,则会给出较高的溢价进行回购整个操作过程很像收购者对目标公司进行讹诈,然后目标公司给付赎金(以溢价回购股票的方式),所以将该等反收购的策略称为绿票讹诈。

所以,在进行反收购时中止协议与绿票讹诈往往相互伴随,中止协议的达成可能需要运用绿票讹诈中的溢价回购股票,绿票讹诈策略的运用可能最后会使得收购者与目标公司间达成中止协议。

二、经典案例

案例一——中止协议策略的运用

1986年雷夫隆公司对著名的吉列公司的收购,吉列公司提出:只要雷夫隆公司同意不以65美元的价钱收购股票,吉列公司愿意付给它5.58亿美元作为回报;甚至还提出付给代表雷夫隆公司的投资银行德雷克塞尔·伯纳姆·兰姆伯特公司175万美元,要其承诺三年内不采取任何收购或试图收购吉列公司的举动。

案例二——绿票讹诈策略的运用

19796月美国艾卡因公司以每股7.21美元的价格收购了萨克松工业公司9.9%的股票,后者在19802月又以每股10.50美元的价格重新购回了艾卡因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艾卡因公司在1979年底还以每股25美元的价格收购了翰默麦尔纸业公司10%的股份,之后,后者以每股36美元的价格买回艾卡因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艾卡因公司这一收购行为投资2000万美元,股票被购回后得到了900万美元的利润。 

三、小结

反收购策略里中止协议的运用,往往需要目标公司对收购者的需求作出准确判断,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条件,使得收购者愿意接受并签署协议,从而停止收购;绿票讹诈则在于目标公司如何控制溢价回购的成本,目标公司在遭受胁迫之时需要综合考量收购者的意图以及收购者的背景,找寻抑制收购者的方案,从而将收购成本降到最低。当然,无论是中止协议还是绿票讹诈,目标公司都需做到知此知彼的程度,一方面准确预估自身的承受能力,另一方面找寻收购者心理价位的底线。不过,中止协议和绿票讹诈在本质上都属于目标公司对敌意收购者做出的妥协,并非根本的解决方案,敌意收购者(包括本次敌意收购者和其他敌意收购者)还会卷土重来,而目标公司终究无法一直依靠妥协让步苟存,很多情况下目标最终还是逃不出被收购的泥沼。

作者:李纯,FCPA部  |  编辑:申小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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