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资讯特刊:新旧司法解释对照丨举手之“劳”

单位 | 申骏律师事务所(上海/北京/深圳)发布日期:2020-12-31 10:48:5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媒体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完成司法解释清理情况、民法典第一批司法解释相关情况。本次发布的民法典第一批司法解释中,包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新司法解释一”)。

新司法解释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13年)同时废止。

通过对照新司法解释一与四份旧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没有实质性修改内容,旧司法解释的部分条款未写入新司法解释一的原因,也多因为这些条款已被现行新法律所替代、不再适用。

现发送新旧司法解释的条款对照表,供参考。

本文作者为申骏律所劳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