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专栏丨个税的汇算清缴,千万别忘了

单位 | 申骏律师事务所(上海/北京/深圳)发布日期:2020-03-25 15:52:00

2019年个人所得税改革,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即“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以下简称《公告》)第5条规定: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虽然由于疫情原因,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系统暂缓开通,但作为依法纳税人,我们应该提前做好哪些准备工作呢

 

如何计算个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

一、年度汇算清缴包括哪些内容

本次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此次个税改革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均不纳入综合所得计税。同时,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如选择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等。

二、如何计算应退/应补税额

三、如果纳税人不会算怎么办

如果纳税人不太清楚记得自己全年收入有多少,或者不知晓怎样才能算出自己应该补税还是退税,具体补多少或者退多少,可以采取以下途径予以办理

1.纳税人可以向扣缴单位提出要求,由单位将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额等情况告诉纳税人

2.纳税人可以登录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本人2019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明细记录

3.办理年度汇算时,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信息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

 

如何判断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哪些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事宜

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但国家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对部分需补税的中低收入纳税人免除年度汇算义务,即上述(一)(二)情形。

注:

1.需要说明的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根据《公告》内容,有居民个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2.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不包括在上述免予办理情形范围内。

二、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都有哪几类

第(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典型情形如:

1.申小骏2019年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因纳税人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2.申小骏2019年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按规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但因其在预缴环节未填报,使得计算个税时未减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全年预缴个税1080元。其在年度汇算时填报了相关信息后可补充扣除24000元,扣除后全年应纳个税360元,按规定其可以申请退税720元。

3.申小骏每月固定一处取得劳务报酬1万元,适用20%预扣率后预缴个税1600元,全年19200元;全年算账,全年劳务报酬12万元,减除6万元费用(不考虑其他扣除)后,适用3%的综合所得税率,全年应纳税款1080元。因此,可申请18120元退税。

第(二)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典型情形如:

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

 

办理年度汇算都有哪些方式和渠道呢?

 

一、单位办

考虑到多数纳税人主要从一个单位领取收入,单位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掌握的比较全面、准确,为更好地帮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公告》第6条第2项规定:“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同时,税务机关将为扣缴单位提供申报软件,方便扣缴义务人为本单位职工集中办理年度汇算。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选择由扣缴义务人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同时将除本单位以外的2019年度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扣缴义务人,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请人办

由于汇算清缴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一般来说单位办会大大增加单位财务人员的工作量,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年度汇算。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需要提醒的是,扣缴义务人或者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如果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可以要求其办理更正申报,也可以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三、自己办

税务机关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多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

四、办理渠道

1.疫情期间,建议纳税人首选通过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及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进行申报,尽可能非接触办理。

2.纳税人亦可按要求将必备材料邮寄指定税务机关前往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报,纳税人可通过12366查询主管税务机关。

 

结语

年度汇算可以更加精准、全面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更好保障纳税人的权益。帮助纳税人核对2019年度收入纳税明细,了解本人年度综合所得收入及纳税情况。我们建议纳税人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确保填报数据真实性并留存备查相关资料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并对汇算清缴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时居民个人应当妥善保管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已预缴税款等信息相关的资料,留存5年备查。例如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填写并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除信息表》。纳税人应当将《扣除信息表》及相关材料留存备查,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在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纳税人尤其应注意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避免被盗用个人信息。

三、注意相法律责任

未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会被追缴税款、滞纳金,还可能被处以罚款。同时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会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本文作者为申骏律所法税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