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美元和5000美元购买的版权到底有何不同?音乐平台应该下架《野狼disco》? ——评《野狼disco》侵权风波

单位 | 申骏律师事务所(上海/北京/深圳)发布日期:2020-02-21 17:36:42

自《野狼disco》侵权风波发生以来,网上已有众多讨论,而对于引发最大争议的授权合同本身,却少见较为全面的分析,本文作者在仔细阅读了伴奏(下称beat)作者Ihaksibeatstars网上为其beat提供的四个版本的授权合同后,得出以下结论:

1.根据合同约定,《野狼Disco》的商业演出没有限制,但只能提供免费在线播放和下载;

2.董宝石商业演出不侵权,网易云、qq音乐等平台提供付费下载可能构成侵权,玛西玛国际可对此提起侵权诉讼,但仅能要求音乐平台停止提供付费下载,无法要求平台下架《野狼Disco》;

3.若董宝石购买beat前就利用该beat制作《野狼disco并发布,则构成侵权。但是该行为发生在玛西玛国际获得Exclusive版本授权前,玛西玛国际无法对此提起诉讼。

一、简要回顾

在此次侵权风波中,各方认可的基本的事实是《野狼disco》的歌词和副歌(即《野狼disco》中的唱段部分)由董宝石独自创作,但是beat使用了芬兰音乐制作人Ihaksi创作的《More Sun》。

23日中午版权方玛西玛国际通过微信发文质疑《野狼disco》侵权,主要提到以下几点:

1.玛西玛国际购买了《More Sun》的独家授权,是中国大陆地区独家版权方;

2.董宝石使用Ihaksi创作的beat,但是仅将Ihaksi署名为编曲者,而非作曲者,是对作者的不尊重;

3.《野狼Disco》使用的beat开始时有fufu声,这是作者Ihaksi故意加入的权利信息,通过正式渠道购买获得的beat是没有fufu声的(质疑《野狼Disco》使用的beat不是正规渠道获得);

4.董宝石购买的99美元Unlimited版本授权合同中明确禁止利用beat进行营利性演出,但董宝石却进行了大量商业演出。

23日晚,董宝石在微博发表回应,主要提到以下几点:

1.董宝石已于2019712日购买了beat,购买版本为Unlimited,购买时网站的购买提示显示可用于商业演出;

2.购买的版本中确实没有fufu声,但是因为刚开始使用的版本中有fufu声,因为已经习惯所以保留下来;

3.董宝石于201911月初曾经试图向Ihaksi购买《More Sun》的独家授权,但遭到了作者的婉拒。

下表是Ihaksibeatstars网上为其beat提供的四个购买选项(删除了与本事件无关的部分),董宝石购买的是第三种即Unlimited版本,玛西玛国际宣称获得的是第四种即Exclusive版本。从购买提示来看,董宝石和玛西玛国际购买的版本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二者价格悬殊。99美元和5000美元买的版权到底有何不同,这需要仔细阅读授权合同文本才能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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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野狼Disco》的商业演出没有限制,但只能提供免费在线播放和下载

目前网上已有的针对授权合同的分析,绝大部分都存在严重的误解。既因为合同本身存在一定矛盾和混乱,也因为中国著作权法和美国版权法在音乐版权规定上存在巨大差异。这里之所以提到美国版权法是因为,虽然授权合同明确适用芬兰法,但是合同某处提到适用的法律包括美国版权法,虽然这不一定能作为合同适用美国版权法的依据,但是可以看出该合同受美国版权法的影响较大。且合同文本的用词很多都是美国音乐版权产业的概念,与美国版权法关系更紧密。所以在理解合同时,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美国版权法。

我们将四个版本的授权合同放在一起进行了对比,这样更便于理解四个版本的授权到底差异何在,也容易理解董宝石购买的Unlimited授权究竟包括什么,不包括什么。整体来看,授权合同存在诸多矛盾之处,容易引人误解,且在条款设置上明显对购买者不利。出于文章篇幅考虑,这里不对合同文本进行详细列述。有兴趣的读者,可联系微信后台获取合同文本及评注。这里只提供基本结论,即根据合同约定《野狼Disco》的商业演出没有限制,但只能提供免费在线播放和下载。之所以网上有人误以为只能用于非商业演出,是因为董宝石在微博上展示的合同并不完整,只包括前面一部分,其中提到只能用于非商业演出,但是合同后面一部分(Miscellaneous部分)单独明确了本授权可用于商业演出,故合同对于商业演出没有限制。而对于在线播放和下载,合同明确必须是free internet downloads or streams for non-profit and non-commercial,即必须免费提供下载和在线播放。

回答前面的问题,99美元与5000美元的最大不同有两点,第一99美元版本不允许提供付费播放和下载而5000美元允许,第二99美元版本授权期是5年而5000美元版本是永久授权。

三、董宝石商演不侵权,但音乐平台提供付费下载可能构成侵权

明确了合同的具体授权后,可以发现合同仅允许免费播放和下载。董宝石向音乐平台授权付费播放或下载,可能构成对Ihaksi的违约。但Ihaksi本人已经明确不参与该争议,因此董宝石对Ihaksi的违约风险不必做过多分析。

目前广受讨论的,是董宝石以及相关音乐平台是否构成对玛西玛国际的侵权。由于玛西玛国际与董宝石或者音乐平台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玛西玛国际仅能主张董宝石或者音乐平台构成侵权。根据我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主张知识产权侵权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故是否侵权需要依据中国的著作权法来判断。同时,是否侵权的判断还涉及到对董宝石Unlimited版本授权合同文本的理解,这一先决问题应适用芬兰法判断。实践中,若负有查明外国法义务的当事人未提供芬兰法相关规定导致法院无法查明,则适用中国法。下面,我们主要根据中国法,对董宝石与音乐平台是否构成侵权进行初步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Ihaksi创作的beat的性质。该段beat在中国著作权法下既可能构成作品,也可能只构成录音制品。虽然无法否认Ihaksi在创作beat的过程中付出了大量创造性劳动,且beatrap而言比一般伴奏对流行歌曲的意义更加重大,但是就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说,beat在中国著作权法上构成音乐作品的可能性不大,更有可能构成录音制品。Ihaksi作为录音制品制作者,享有录音制品制作者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作为排他许可被许可人,玛西玛国际获得的也是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玛西玛国际不享有署名权,即使董宝石没有对Ihaksi进行署名,玛西玛国际也无法对此提起诉讼。由于,Ihaksi在中国著作权法下作为录音制作者,不享有署名权,且署名权作为人身权利无法转让,玛西玛国际无法依据Exclusive版的授权合同获得署名权,因此玛西玛国际无权对此提起诉讼。玛西玛国际也不享有表演权,无法对董宝石的商演行为提起诉讼。董宝石在《野狼Disco》的商演中需要使用beat作为伴奏,此时涉及到对beat的公开播放。如果beat构成作品的话,这种行为可能需要获得作者对表演权的授权。但由于beat仅能构成录音制品,录音制作者没有表演权,所以这种行为不构成侵犯表演权。从这点来看,即使合同中没有明确授权允许商演,玛西玛国际也不一定能阻止《野狼Disco》的商演。

关于复制权与发行权。由于作者Ihaksi已经许可了董宝石利用beat制作并复制、发行音乐,因此董宝石或者音乐平台不构成复制权、发行权侵权。

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玛西玛国际具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可以对音乐平台的付费播放、下载行为提起诉讼,但只能要求音乐平台停止提供付费播放、下载,无法主张《野狼Disco》下线。对于信息网络传播权,董宝石的授权合同约定只能用于免费的,非营利非商业播放及下载,网易云和qq音乐平台提供付费下载没有权利来源,可能构成对玛西玛国际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由于《野狼Disco》是热门歌曲,各大音乐平台几乎都对其进行过主动推荐,同时玛西玛国际已经向音乐平台发送了侵权通知,若构成侵权,音乐平台可能难逃侵权责任。但是由于这个身陷罗生门的合同的存在,音乐平台自身也无法确定是否构成侵权。所以虽然《野狼Disco》是热门歌曲,但是由于这个合同本身的不确定性,即使构成侵权,音乐平台的过错也不大,侵权判赔额也不太可能是网上预测的天价

对于《野狼Disco》疑似先上车后买票的行为。《野狼Disco》的beat在开始播放时有fufu声,而合法购买的beat中没有fufu声这一点,有网友认为这一点也许能够证明董宝石在购买beat前已经使用了beat,但是仅仅使用并不能构成侵权,必须要有确切证据证明董宝石在购买前就发布了《野狼Disco》,否则也难认定存在侵权。即使有证据证明董宝石在购买授权前已经发布了《野狼Disico》,由于玛西玛国际购买beat发生在201911月,对于此前发生的侵权行为,玛西玛国际能否提起诉讼,中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看Ihaksi与玛西玛国际签订的合同中是否对此进行了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玛西玛国际仅能针对取得Exclusive许可后的侵权行为进行维权,无权对此前的行为进行维权。目前来看,无论是玛西玛国际公布的其与Ihaksi之间的授权合同,还是Ihaksibeatstars上发布的Exclusive版本的授权合同,均没有允许玛西玛国际对取得授权前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相关表述,因此玛西玛国际对此不具有诉权。另外提一下,这种fufu声由作者故意加入作为权利标记信息,在著作权法上被称为权利管理信息。例如常见的水印就是著作权人的权利管理信息。一般而言破坏著作权人的权利管理信息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若购买的版本中有fufu声,而董宝石在使用时删除了fufu声,则可能构成破坏权利管理信息。但购买的版本中本来没有fufu声,董宝石擅自加入fufu声并不构成破坏权利管理信息,且加入的fufu声也并没有对作品产生实质性改动,因此也无需获得额外授权。

所以短期内,我们不用担心《野狼Disco》会下架,但是由于董宝石购买的Unlimited版本授权期限是五年,五年之内如果董宝石或者音乐平台没有获得《More Sunbeat著作权人的继续授权的话,《野狼Disco》很可能面临下架风险。然而从娱乐圈风口的更迭来看,五年后,你还会听《野狼Disco》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