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7日,施玉珏律师以《家族财富传承》为主题为申骏同事分享执业心得。
施玉珏律师有十余年的公证员经历,在遗嘱公证方面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施律师以三个案例引入不动产在赠与、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等三种传承方式上的区别:
场景1:某大学生A,父母名下有一套住房,欲赠与A。A考虑未来自行再购买一套。先赠与or先买卖?
答:先赠与后买卖不仅需要交纳房产税也可能被限购,还可能影响首付和贷款,建议先买卖。
场景2: 若干年后,A想改善居住环境,将名下拥有的2套住房均出售。先出售哪套,受赠房or买卖房?
答:先出售买卖所得,再出售受赠所得。回避20%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场景3: A未来没有购房打算,父母想要将他们名下的房屋传承给某A。遗嘱(法定继承)or赠与or买卖?
答:赠与和买卖是生前的,遗嘱(法定继承)是死亡以后生效的。从保护老年人的角度、税收的角度上有不同的考量。
施律师强调,在公证赠与、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时,一定要注意判断行为人是否具备行为能力,内容是否存在歧义,以及程序是否正义。同时,从保护弱者的角度出发,施律师更建议遗嘱人立附条件的遗嘱以保障遗嘱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