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艳:刑事办案的法律视角和事实视角丨小“骏”快讯

单位 | 申骏律师事务所(上海/北京/深圳)发布日期:2020-11-27 10:57:46

2020年11月23日,申骏开展《刑事办案的法律视角和事实视角》为主题的培训活动。

主讲人陈国艳律师是前资深检察官,从检察官到律师的身份转变,他表示不同法律人的心态有所差异,作为法律共同体应当换位思考,互相尊重。其后,陈律师从不同角度阐释了在辩护中如何发现、解释法律的价值。

不同人的法律知识水平不一样,导致法律的发现有局限性。要避免按部就班,用灵活的视角审视案件。再者,单纯刑事视角具有局限性,可以从民事、行政等角度多方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不同人的法律理念不一样,常常受身份的影响。陈律师举例:携带凶器抢夺算抢劫,其中“凶器”有明确的定义,很多人会忽视“携带”本身,是理解为一种静态的既存持有状态,还是需要主客观相一致?

不同人的正义观念不一样,需要合适地解释法律。解释法律的关键在于较真,勇于突破先前理解的束缚。作为辩护人切忌大前提判断失误,要贯彻以被告人利益为中心的辩护策略。借鉴、运用其他解释说理也是决定案件走向的重要策略,这就要熟知各地区的规范性文件。

当然,“发现”事实更加重要。实地调查、追根溯源可以纠正被误导、忽略、隐藏的事实。“心中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规范和事实之间。”陈国艳律师引用张明楷教授的名言,这也是他所践行的法律信仰。